马小债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私人律师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遗嘱可以撤销吗?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318人看过

遗嘱可以撤销吗?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生效。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立遗嘱人难免会产生更改和撤销遗嘱的想法,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因此,立遗嘱人有权变更和撤销自己的遗嘱。

遗嘱撤销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人可以在生前的任何时候撤销或者变更所立的遗嘱,或者另立新的遗嘱,不过,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撤销时要尽可能是通知原来的见证人,代书人,宣布原来的遗嘱作废。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如果原来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应当通知原公证机关将原公证遗嘱注销。

最后,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几份相同的遗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