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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时间约定应注意的细节问题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592人看过

一、还款时间约定应注意的细节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二、借款借据签名需要注意的问题  

借据签名实际就是借款的主体及身份的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到时起诉的话,债务人可能不承认。

(二)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三)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公司和个人的行为弄清楚。另外,在借款给他人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这是个技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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