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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396人看过

贷款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其中的保证人也就是贷款担保人。那么对于这个贷款担保人其对这个担保有无责任呢?有责任的话,那么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多大?请看下文详解。

  因为贷款担保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而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所以对于这个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具体有多大,下面为大家总结了十五点: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多大

1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综上,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多大,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银行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银行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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