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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36人看过


一、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二、转继承有哪些效力?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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