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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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做

作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0次举报

(一)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二)进行婚前或者婚前协议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三)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为了避免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四)实践做法

“先下手为强”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防范财产转移问题上有自己一套,主要有以下有效方式:

1、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

2、对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

3、提起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这些方法可供借鉴,但要根本杜绝财产转移,关键是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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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债律师,女,中共党员,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武汉市首届十佳“金牌家事调解员”,武汉市妇联公益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5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私人律师、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