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马小债律师 时间:2017年10月28日 63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A
被告:B
被告:C (保险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B赔偿原告A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xxx元;
2、判令被告C 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被告驾驶车在XXX附近,与原告A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X交警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B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A无责。事故车属于被告B所有,在C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商业三责险赔偿限额为XXX(含不计免赔特别条款),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结果:法院调解,被告C向原告A支付赔偿款XXX元;被告C向被告B支付垫付款XXX元;原告A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交通事故类案件,如果侵权者有保险的,且保险额度是够赔付的,侵权人一般不用额外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保留垫付款项的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的时候才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