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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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已然破裂,如何给双方一条出路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3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

被告: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令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500元至婚生女独立生活为止;

3、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武汉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某年某月22日,生一女。由于男、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无论在性格上、生活习惯上、价值观念上都存在很大的分歧,而且被告不懂得尊重和体贴原告,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与原告争吵,致使原告根本无法与被告正常沟通和生活。

综上所述,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二人在婚后并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目前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现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法院判如所请。

                                           

     案件结果:

     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同意离婚,小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1500元每月,房子归属女方,折现给男方若干元。

 

     律师点评:

     婚姻案件调解永远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尤其是涉及到小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起诉并非激化矛盾,而是在律师和法官的协调下,更好的处理男女双方之间的矛盾。

 


马小债律师,女,中共党员,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武汉市首届十佳“金牌家事调解员”,武汉市妇联公益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5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私人律师、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