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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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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裸露下体犯罪吗

作者:彭越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7次举报


故意裸露下体犯罪吗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会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由于这个裸露的行为,造成了其他恶劣结果就可能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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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越,重庆竞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002201510434395,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秉承“诚实、守信、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云阳县
  • 执业单位:重庆竞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220********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