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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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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一方“净身出户”,是否有效

发布者:刘远务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538人看过

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一方净身出户,是否有效

 

基本情况:

    男女双方结婚后,由于男方时常不回家,女方后通过查看男方手机发现,男方同时与多名异性保持着暧昧关系。男方为了稳定女方,双方协议约定,如果在婚内男方有出轨等行为,男方则净身出户。该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适用的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十三条 【夫妻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五条 【夫妻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刘远务律师释法:

“净身出户”只是一个民间俗语,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约定双方财产的归属,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财产所得,但只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方式。“净身出户”目前法院采纳的几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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