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办了酒席,没拿结婚证,属于夫妻吗
基本情况:
男女双方系自由恋爱,长期交往后,双方都认为彼此符合条件,便决定结婚。无奈女方父母觉得男方条件较差,以后很难给予女方较好的生活条件,不同意双方结婚,不给女方拿户口本。双方只好举办了酒宴,始终没拿结婚证,这种情况能否受到婚姻法的保护?
本案适用的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刘远务律师释法:
根据上述《婚姻法》之规定,目前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另外,结婚需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才能算是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如果男方双方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能算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受《婚姻法》的保护。酒宴只是民间习俗,不能替代法律上规定的婚姻登记的效力。
刘远务律师,电话18680758854,微信同号。欢迎来电或是添加微信咨询、交流相关法律事项。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建和谐婚姻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