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文书律师认为,因买入康隆达(603665)股票亏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联系全网股票索赔张律师微信:15850670549):于2022年10月31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10月3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重要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期间有所调整,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及时告知投资者。】
第二、康隆达涉嫌违法违规情形
康隆达2022年10月31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康隆达违规披露事项有待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第三、张律师律师团队(全网股民索赔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股民及时进行索赔登记,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导致无法索赔而损失进一步扩大。
张律师手机号(同微信号):15850670549
执业机构: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