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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发布者:莫毅绪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1122人看过举报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莫律师作客8月26日南国法援

上班打架规定罚款合理吗?

冯先生问:前几天,我应合作公司的邀请去应酬,中午喝酒完后陪客户到办公室参观。期间,我与本公司一名同事因一些琐事发生了争执。此后,老板认为我们打架给公司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让我们离职了,后来连工资和押金他都不给,老板说这是打架罚款,请问这样合法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履行义务。同时,在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本案而言,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有关于在办公室打架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反之,则没有合法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能克扣。至于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收取押金,押金应当依法退还。至于打架罚款方面,也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一个互补的规范性文件,各司其职,但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抵触部分是无效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也应当在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同时,对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一个监督。

超市货物被骗,售货员是否应赔偿?

李女士问:我在一家大型的烟酒店当售货员,被一伙人用假烟掉包骗走了店里的16条高档香烟,给老板造成损失达8000多元,请问当班的工作人员应该赔偿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如果在这起案件当中,售货员没有明显的过错,售货员不应该赔偿。因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直接造成大型的烟酒店经济损失的是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既触犯了刑事法律,也造成了大型的烟酒店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人应当是犯罪分子。售货员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务行为,并没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目前一些大型超市和商店,为了防止过多的损失,制定了一些关于货损的规章制度,货损超过一定的额度,对超市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处罚,这些制度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如果一发生案件,把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私人安装摄像头是否违法?

向女士问:我所住的小区内开有一家商铺,该商铺就位于我家隔壁。近日,商铺老板未经允许擅自在我家大门口对面安装了一只摄像头,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是否侵犯我的隐私,我是否有权让他撤掉摄像头?

莫毅绪律师解答:目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政法委为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摄像头和监控系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可见对于安装摄像头,是持鼓励态度的。对于本案而言,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并没有导致侵犯向女士的隐私。但如果摄像头的所有人利用摄像头拍摄的便利,向其他人提供、披露向女士的隐私,那么就构成侵犯隐私权。所以,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是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而是披露的行为。

综合上所述,安装摄像头并没有侵犯向女士的隐私权,向女士没有权要求对方撤掉摄像头。

温馨提示:虽然安装摄像头没有构成侵犯隐私权,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建议安装摄像头的单位和个人,慎重管理好自己的监控系统,避免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对自己也带来不利的影响。 

住客不给房租,房东如何解除租房合同?

李小姐问:我母亲有一套房子出租给房客租住,现在房客已经三个月不缴纳租金了,根据合同的约定,超过一个月不交纳房租,我们是可以解除合同的。现在我们想收回房子,应该如何处理?

莫毅绪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面,通知到达对方起,合同解除。本案中,房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如果对方还不肯搬走,则构成对房东侵权,房东可据此向租户提起侵权诉讼。解除合同后,如果对方没有人居住在房屋,但有物品在出租房,则应该通知对方限定时间搬出物品,到限定时间对方没有搬出物品的,可以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作抛弃物处理。温馨提示:在解除租房合同和处理房屋物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处理,否则,很可能会引进不必要的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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