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犯罪嫌疑人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前蒋某被网上追逃),蒋某家属委托劲源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律所指定我为蒋某辩护人。接受此案后,仔细研究了家属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资料,认为蒋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即使构成,也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必要对其拘留。9月13日,本人前往西宁。9月14日,本人成功会见了关押在看守所的蒋某,询问了他与案情相关的事情。更加确信了其行为的性质。下午及晚上本人全心研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构思第二天与公安局的交换意见。第二天一早,本人就前往公安局与案件侦办人员交换意见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侦办人员仔细研究了我提出的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第二日公安机关就决定对蒋某取保候审。短短三天不到,蒋某就重获自由,其家人及蒋某本人都难以相信,对我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