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69686276
咨询时间:09:00-18:59 服务地区

送货不规范,老板两行泪

作者:李丹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6次举报

送货不规范,老板两行泪

送货单是卖方已经履行交货义务的关键证据,但是由于送货单不规范,让卖方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是会输掉官司。

案情简介:

甲公司从事塑料加工、食品塑料托盒等产品的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自2018年起一直有业务往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提供托盒后,由其员工常某或雷某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基于信任也一直没有签订合同,初期双方合作愉快,乙公司能够按时支付款项,后因乙公司经营恶化,后期托盒款长期予以拖欠,且经甲公司多次索要拒不支付,无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款项。

庭审时,甲公司提交了对账单、送货单等材料,但乙公司辩称其从未收到甲公司的托盒,对账单与送货单均没有其公司的印章,乙公司也否认常某与雷某系其公司员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甚至连法官都让甲公司撤回起诉,报案处理,后经多次沟通,法官至乙公司调取乙公司的工资表,工资表显示雷某与常某系乙公司员工,至此甲公司的证据链才算完整,法院才支持了甲公司的诉请。

律师建议:

避免上述风险的最好方法是,保留好与对方交易的证据材料,让收货方在送货单上面签字并加盖公章。但实践中对方可能会感觉麻烦,拒绝盖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认货物接收人是否得到授权,最好索要书面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李丹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569686276
  • 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5.1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49次 (优于97.0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6次 (优于95.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3553分 (优于98.7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3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丹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7328 昨日访问量:1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