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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者:康志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8510人看过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相关数据,本站发布2013年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012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55.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2元(死亡、残疾赔偿金计算依据)。

2、2012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93.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1.9元(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依据)。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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