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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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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签看房确认书

发布者:康志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951人看过

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员常常以公司考核工作量为由要求客户在其提供看房服务前后签署看房确认书,多数客户信以为真,草率签字确认,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看房确认书系房产中介机构单方面提供的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是对客户看房后的购买和承租行为,提供了约束。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或租赁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如房价的1%或1个月租金)。

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除非合约中存在无效条款,如中介机构提供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即使有无效条款,也是很麻烦的事,因为认定无效只能通过诉讼和仲裁,既费时间,又费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得不偿失。(请阅所附的某中介机构的两份看房确认书,阅后不必生气)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看房者一般不要轻易签署看房确认书,业务员声称考核工作量的理由不可信。

附:

看房确认书 (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房屋一套,代理期三个月,在委托期间,当乙方给甲方找到合适的房子,并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应返给乙方月租金的**%(或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佣金。(注:如看房未成功,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若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与业主签订正式合约。乙方负责检验业主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及协助甲方进行家私盘点,以确保房屋的真实性。

三、若甲方与业主在未签订租赁合同前交换联系方式或在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之房屋业主自行成交、通过其他中介与乙方带看过的房屋业主自行成交、将我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公司发生以上情况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协议办理,付三倍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金。

四、本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可以传真形式签字生效。

所看房屋:

第一套 签字:

第二套 签字:

第三套 签字:

第四套 签字:

第五套 签字: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年*月*日

看房确认书 (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源具体地址如下:**路**号

二、甲方承诺,上述房源信息乃首次从乙方获取,如果成交,则甲方按**(如成交价1%) 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乙方承诺免费带甲方看房并向其提供房产过户相关政策的咨询。

四、违约责任:甲方(含亲戚朋友)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必须支付本协议约定佣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已阅读并接受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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