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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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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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发布者:廖嘉俊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13人看过

甲方:xxx,男,xxxxxxxxxxxx出生,住址: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女,xxxxxxxxxxx出生,住址: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xx月xxxxx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决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平等协商,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育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婚生子女xxxxx,xxxx年xxx月xxxx日出生,由xxxx方抚养,随xxxx方共同生活。xxxxx方每月支付xxxx元给xxxx方,作为子女的抚养费。

三、关于子女探望权的约定:xxxxxxxxx。

四、甲乙双方财产分割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有的位于xxxxxxxxx的房产归xxxx方所有。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有的车牌号为xxxxxxx的汽车归xxxx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形成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本协议书成立后至双方取得《离婚证》前甲乙双方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六、甲乙双方确定,本协议系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互让互谅而达成,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如有未列明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在各方名下及支配下的财产和权益均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均自愿放弃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七、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成立,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5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本协议成立后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同意,各方均不得提出超出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要求。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离婚时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或离婚时提交法院。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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