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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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者:廖嘉俊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2日|分类:抵押担保 |374人看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__   

2、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日起至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仅作为 办公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于每月的_______号之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汇入甲方如下账户:

收款人:

账号或卡号:

开户行:

乙方在本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当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款项,作为租赁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因承租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其他应由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场地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场地的使用安全。该场地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对房屋进行结构上的装修或改动,如需改变场地的内部结构、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场地,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乙方自有物品,应在租赁期满后即时搬走。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对租赁期间的租金乙方仍应支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超过二个月的。

  (6)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乙方除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租赁保证金外,乙方还应支付拖欠期间的租金,对房屋内的乙方自有物品,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搬走。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拖欠金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除没收保证金外,乙方还应缴清租赁期间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通知及信函的送达及回复,均以本合同双方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准,相关通知及信函应当以特快方式形式寄出,自寄出之日起次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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