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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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服刑人员如何离婚

发布者:王海玉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9日|分类:私人律师 |665人看过


续的话,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故一般情形下,一方或双方为服刑人员的话,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一方为服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双方为服刑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认定感情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坚决要求实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若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故若一方准备提起离婚诉讼时,最好先获得另一方服刑人员的判决书、服刑具体监狱、看守所地址等资料。

 

看完以上,可能会有新的疑问,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结婚呢? 肯定一点,没有法院诉讼结婚之说的,故只能由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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