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宝富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江苏

缪宝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公司法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62793957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来的债务由谁承担

发布者:缪宝富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 |1074人看过举报

民间借贷中,有的借款人通过名义上更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以“法定代表人不是我,我不用负责!”为由,从而达到躲避债务的目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该如何有效应对呢?

 

 

 

案例

 

  陈某名下有两家公司,租的是马某的厂房,两人合作已经有好几年了。去年,马某提出要涨房租,陈某心里纵然有一百个不乐意,但又不愿意腾出厂房,只好在口头上答应了下来。

 

  今年5月,马某向陈某索要100万元的租金。可陈某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并称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已经换成了他人,所以公司的债务自己也无需承担责任了。

 

“好端端正常运转的公司,为什么突然变了法定代表人?”陈某的回答,引起了马某的怀疑。无奈之下,马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租金。

 

 

 

 

律师解答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后,原来的债务究竟该由谁负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会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债务,和个人无关;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陈某为了躲避债务,名义上更改了法定代表人,但他作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仍需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对陈某做出了拘留决定。拘留第二天,陈某主动表示,自己愿意支付100万元租金。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

 

“南通如东律师缪宝富”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南通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862793957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989

  • 昨日访问量

    1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缪宝富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