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娅琳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530120**********

  • 执业机构: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对小三“打击报复”

发布者:王娅琳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1282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


苦心经营的婚姻破裂、丈夫/妻子出轨,在这个时候,每一个原配都战斗力爆表。暴打、扇巴掌、扒衣服甚至开车撞,小三被频频KO......


可能一时解了气,最后的结局却是

把自己送进局子里去

详情可参考

这些对付小三的做法都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有人说,“没有挖不动的墙角,只有不努力的小三”。先来看看小三在现实中是怎样的存在!

第三者


法律含义: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

⊙学术定义:通奸姘居的行为。

⊙民间称呼:“小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

那么,对原配来说,如何对付婚姻中的小三?小三的出现导致婚姻当事人精神与财产两个层面的损失,那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

今天小编就通过一个故事教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婚姻中的第三者进行“打击报复”!

离婚后发现前夫偷偷给小三买过房子

怎么办?

付先生早年与孙女士在福建老家结婚,育有一女,一直未领取结婚证。

2001年,夫妻俩来深圳打拼,慢慢有了自己的广告公司,先后在深圳的福田区、南山区购置了三套房产,2007年两人才补领结婚证。

但好景不长,领取结婚证后不久付先生就有了外遇,比付先生女儿还小两岁的吴某成了“小三”。

2013年4月,付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付先生净身出户,所有房产、车辆全部归孙女士和女儿所有。

离婚协议签署后的一天,孙女士在打扫房屋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付先生于2009年11月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赠与给吴某,孙女士遂心有不甘,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付先生与吴某就涉案房屋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令吴某、付先生配合将房产登记状态恢复原状。

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呢?

法庭上,吴某辩称自己与付先生同居后,付先生购买该套房屋供她居住,当时协商一致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所有费用均由付先生支付,但此后取得的房地产权登记证中并没有吴某的名字,于是双方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载明付先生自愿将房产赠与吴某,所以该合同实质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认为,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涉案房屋,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独处分,故判决宣告上述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吴某、付先生应配合将房产登记状态恢复原状。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条版对付小三

01/适用于已婚配偶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02/适用于未婚小三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了所保护的法益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03/若要将原配向“小三”主张损害赔偿纳入《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则至少需要解决以下法学理论难题:

◆“小三”侵害了原配的什么权利?

法学理论界一般将“小三”侵害的权利定义为“配偶权”。但问题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将配偶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明确反对设置配偶权的不在少数。

◆我国法学界通说认为相对权一般不适宜由侵权责任法保护。

即使承认配偶权,那么,配偶权在性质上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这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远未形成通说。有人认为是绝对权,有人认为是相对权,也有人突破二元分野(指以上两种不同的观点),认为兼具绝对权与相对权的特点。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对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类型采取了具体列举和一般概括相结合的规范方式。

问题接踵而至,“配偶权”是否在“人身、财产权益”范围之内?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澄清。


道德版对付小三

在确认有小三挖墙角的情况下

静心审视自己,扪心自问:“是否还爱恋着这个男人?”

相信此刻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如果你比较果断决绝,那出轨方就直接从你的生活中出局

如果你忆及往昔,或是考虑其他因素

打算挽救自己的婚姻

最关键的是确定你老公和小三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不同的程度有不同的应对方式。当然,请时刻记住法律的界限。

1、如果还出于暧昧阶段,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那么请聪明的你用婉转的方式让你的老公明白:

(1)你非常不喜欢婚姻中的背叛行为,让他适可而止;

(2)让你的老公有危机感,让他明白你有很多优点是别的男人也很欣赏的。及时把他们的暧昧扼杀在摇篮中,以绝后患。

2、如果你的老公和小三已经有实质性进展,但是看得出他还是很在乎你。这时候,相信你一定伤心透顶。但如果你的老公极力挽留你,而你还是很爱他,那么请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毕竟男人逢场作戏居多,小三修成正果的居少,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3、如果你的老公和小三已经如胶似漆,而你的老公亦一改以往的宽容大度,而变得咄咄逼人,不停地伤害你;那么请快点离婚吧,不要以打闹收场,更不要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来报复那颗已经出轨的心,情已逝,他亦不会你的消失而影响他和小三的幸福。强调,离婚前请注意财产分割,拿回自己应得的,不可意气用事。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