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支付宝的普及,一些用户在购买商品付款的时候就会选择蚂蚁花呗进行付款。蚂蚁花呗不属于刑法意义的信用卡,其所设置的消费额度虽与信用卡的授信额度类似,那么,涉及到蚂蚁花呗套现的问题如何定性呢?
一、行为人以“花呗套现”为名在网络上寻找被害人,在被害人使用蚂蚁花呗购买商品之后,马上将被害人拉黑,以此骗取被害人蚂蚁花呗支付的钱款。此类情况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冒用他人支付宝账户,利用他人支付宝中的蚂蚁花呗进行消费、套现。行为人一般采用木马程序盗取支付宝密码的方式或者事先已经知晓被害人的支付宝密码,在未经被害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蚂蚁花呗套现,然后将钱款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行为人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他人支付宝账户使用花呗购买商品,该行为是整个行为中的最核心的一部,属于行为人采取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占有的行为。被告人后续退货并取现的行为只是被告人实现商品货币化的手段。使用支付宝账户、用花呗消费、套现后转账三个行为结合在一起之后,更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的客观特征。
三、行为人本人在使用蚂蚁花呗套现之后拒不还款。我们知道,使用信用卡套现,进行恶意透支(透支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可以用信用卡诈骗进行评价。但是,蚂蚁花呗是向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的消费贷款。如果事先并无非法占有故意,用蚂蚁花呗申请贷款消费后无力偿还的,应为普通民事纠纷。如果事先就有非法占有故意,则可以考虑成立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