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鼎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合同纠纷死刑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认定以及量刑

发布者:张艺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9704人看过

一、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概念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几年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几年的介绍。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鉴于此,刑法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