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炜珍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订立集体合同?

发布者:江炜珍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106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订立的主体要求。 

集体合同的订立一般经过以下程序: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劳动法》对集体合同制度规定的是可以签订,即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选择条款,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这种选择性已经为2001年修正的《工会法》的规定所改变。根据《工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集体合同制度已经不再是选择条款,而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