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前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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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发布者:廖前胜律师|时间:2017年11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240人看过

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  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未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  在微信聊天记录中, 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定,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时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还款的,在这个问题上,债务人完全可以说是债权人还给他的钱。仅有微信转账记录的不利后果:  1、仅有微信转账记录,无其他有利证据,无法判断借贷关系的存在;  2、给了债务人较大的狡辩空间,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太弱。  相关提醒:  1、微信转账截屏的效力等同于微信转账记录,也必须要有有利信息的证明才可以,有能够明确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  2、微信借款时不妨将双方的借贷关系说清楚,然后将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共同截屏,如此才能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据。  3、在仅有微信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微信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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