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发布者:李冬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364人看过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若固定期限的,则期限多长;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6.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7. 另,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补充约定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