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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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李冬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76人看过

答:1、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可分割。
2、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或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任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明确仅赠与出资方子女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但应按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比例按份共有。
5、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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