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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怎样界定婚前个人财产的?

发布者:李晓钧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104人看过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独有的,例如,转业费就属于个人独有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便是婚后获得的转业费,也只能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关于“八年转化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现在已经在婚姻法修订以后失效。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相关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怎样做才能确定个人财产呢?

    首先,是公证。公证通常是最合法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公证需要男女双方同时到公证机关进行书面公证,需对方到场签字和接受相关的询问,但目前在我国,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方式还没有得到人们普遍使用,这也与我们的思想认识和人情世故有一定的关系。

    其次,是保留个人重要物品的购买单据。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容易办到的一种方式,也是人们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确认个人财产的方式。

    总而言之,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也同样是法律授予的权利,需要合法的行使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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