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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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发布者:李晓钧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5757人看过

    [问题]niliu 220.178.56.* 发表于 2008-01-06 15:11

    如果和劳务派遣签了合同,如何和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解除?如果自己解约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回复]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如果要解除,须依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即在试用期的须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超过试用期的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实际到岗的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须向其履行通知义务,但一般说来,劳动者应当告知用工单位,使其有所准备,这是劳务关系附随义务。

    劳动者一方依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后,期间届满,劳动合同即可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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