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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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常见的量刑情节适用

发布者:马静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823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量刑情节

调节基准刑比例

备注

14岁—16岁之间犯罪

减少30%--60%


16岁—18岁之间犯罪

减少10%--50%


未遂犯

减少50%


从犯

减少20%-50%或者以上

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

减少40%以下

犯罪较轻的减少40%以上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

减少20%


重大立功

减少20%--50%

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坦白

如实供述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减少10%30%;如实供述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的减少30%50%


当庭认罪

减少10%以下

认定坦白、自首的除外

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30%以下


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40%以下


没有赔偿但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20%以下


刑事和解

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免除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达成的和解

累犯

增加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有前科劣迹

增加10%以下

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

增加20%以下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

增加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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