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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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如何认定?

作者:王金青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53次举报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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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青律师,山东鲁冠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女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学习了民法,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鲁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