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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罪有期徒刑后罪拘役是否累犯?

发布者: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438人看过

一、前罪有期徒刑后罪拘役是否累犯

前罪有期徒刑后罪拘役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惯犯与累犯有哪些区别

(1)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同样可以成立惯犯;

(2)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而惯犯则无此要求;

(4)在主观方面,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施犯罪,不能成立惯犯;

(5)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赌博等罪。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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