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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齐荣律师亲办案例:输尿管结石手术遗漏肾上腺嗜铬细胞瘤致患者猝死医疗损害调解案

发布者:张齐荣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3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础信息
承办律师:张齐荣,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结案)
原告:死者全部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
被告:县域公立某综合医院
案件概况:患者因输尿管结石入院行钬激光碎石手术,术前CT已提示肾上腺占位,医院未进一步排查、未评估嗜铬细胞瘤手术风险,术后患者因肿瘤出血、低血压休克猝死。家属委托张齐荣律师全程代理,经尸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锁定医院同等责任,最终法院主持调解,一次性足额赔付全部法定损失。
二、案情简介
中年患者因左侧腰部胀痛入院,确诊左侧输尿管结石伴肾积水,入院查体即发现高血压。完善腹部CT检查明确提示右侧肾上腺区存在6cm左右软组织占位,报告建议完善检查明确肿物性质。
医院未针对肾上腺占位开展进一步鉴别诊断,未排查嗜铬细胞瘤,未做术前降压、扩容等特殊术前准备,直接实施左输尿管钬激光碎石术。术后患者突发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结论明确:患者自身存在肾上腺嗜铬细胞瘤,术后肿瘤出血引发顽固性低血压休克,系死亡直接原因;家属认为医院术前漏诊高危肿瘤、未履行风险告知、术前准备严重缺失,诊疗过错直接诱发死亡损害后果,协商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三、律师代理办案全流程工作
(一)证据固定与医学过错梳理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家属封存、复印全套住院病历、CT影像报告、手术记录、抢救记录、医疗费票据、亲属关系证明等全部证据,梳理医院核心诊疗过错:
影像异常未追踪,漏诊高危嗜铬细胞瘤:CT明确提示肾上腺占位,医院未安排内分泌、肾上腺专项检查,未鉴别肿物良恶性,完全忽视嗜铬细胞瘤手术致命风险;
术前评估严重不足:患者合并高血压,嗜铬细胞瘤患者围手术期极易出现血压剧烈波动、肿瘤破裂出血,医院未做针对性术前预处理,直接实施侵入性手术;
知情告知缺失:未向家属告知肾上腺占位潜在风险、手术特殊禁忌、替代保守治疗方案,剥夺患者知情选择权;
术后监护处置不及时:术后未重点监测循环、血压变化,肿瘤出血休克出现后抢救措施滞后,错失救治时机。
(二)先后启动尸检、医疗损害双重司法鉴定,锁定同等责任
尸检死因鉴定:律师协助家属启动尸检,固定死亡核心诱因——肾上腺嗜铬细胞瘤术后出血致休克猝死,排除其他致死病因,建立损害与手术的基础关联;
医疗损害因果鉴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申请明确医院诊疗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
鉴定机构出具意见:医院存在术前漏诊肾上腺占位、未完善术前评估、手术准备不足等多重诊疗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建议责任比例50%。司法鉴定意见成为本案调解谈判的核心依据。
(三)完整核算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形成调解谈判基数
律师依据《民法典》及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全部损失,涵盖:
医疗、住院伙食补助、尸检、司法鉴定等实际支出费用;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年迈父母赡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完整统计全部损失总额,结合鉴定50%同等责任比例,明确医院应赔付基础金额,形成清晰、合法、可落地的调解方案。
(四)诉讼中统筹调解谈判,把控调解协议核心条款
案件立案、完成司法鉴定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律师全程代表家属参与谈判:
以司法鉴定同等责任意见为核心依据,逐项向医院、承办法官论证各项损失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
针对医院提出的金额抗辩逐项驳斥,明确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属于手术极高危因素,医院漏诊是死亡关键诱因,同等责任划分公平合理;
严格审核调解协议条款,重点落实三项核心内容:
(1)明确赔偿总额、扣除医院先行垫付尸检费后的实际应付金额;
(2)约定清晰付款期限,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3)约定款项付清后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无其他争议,杜绝后续维权隐患。
四、调解结果(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经法院确认双方自愿达成有效调解协议:
案涉医院按照全部损失总额的50%(同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扣除医院已垫付费用后,限期一次性支付家属七十余万元赔偿款;
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医患双方平均分担;
医院足额付清全部款项后,家属不得就本次医疗损害事件再向医院主张任何权利,纠纷一次性终结。
五、办案总结与同类案件维权指引
泌尿系手术合并肾上腺占位,医院负有强制排查义务
输尿管结石、肾结石术前CT发现肾上腺肿物,医疗机构必须完善内分泌检查排除嗜铬细胞瘤,该疾病属于泌尿外科手术高危禁忌,未排查、未术前预处理即手术,属于典型诊疗过错。
死亡案件优先完成尸检,死因鉴定是维权基础
患者术后不明原因死亡,应当及时申请尸检固定死亡因果,区分自身基础疾病与医疗过错各自作用,避免医院将死亡全部归咎于自身疾病。
司法鉴定是调解谈判的核心筹码
本案通过尸检+医疗损害双重鉴定,客观锁定同等责任,大幅降低双方争议空间,推动医院接受合理赔偿方案,相比判决,调解更快实现款项兑付,减轻家属诉讼诉累。
赔偿项目核算应全面覆盖亲属全部损失
患者死亡案件除常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外,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高龄父母赡养费、尸检费、鉴定费均属法定赔偿项目,专业律师可完整归集全部票据与证据,足额主张损失。
调解结案务必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保障强制执行力
私下和解协议存在履行风险,经法院确认的民事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若医院逾期不付款,家属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充分保障家属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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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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