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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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是如何划分的

发布者:郭春燕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248人看过


一、追诉时效是如何划分的

1、追诉时效的划分规定如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的;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的;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的。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与诉讼时效一样

1、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期限,而诉讼时间是指提起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

2、【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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