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去年六月,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多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如今车主还在维权中,但老人却已在1月24日去世了。陈先生表示会坚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老人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其遗产的子女应当对陈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老人还患有精神疾病,生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有监护人的。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只要陈先生坚持维权,这笔钱终究是能要回来的。虽然据陈先生本人透露,维权成本早已远远大于实际损失。但俗话说不争馒头争口气,做错事就该担责,凭什么对方是老人就要让着他呢?陈先生表示希望通过这件事,提醒更多人,一旦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丨律界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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