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将其已经缴纳的出资抽回的行为。抽逃出资主要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导致实缴资本虚假,背离了资本真实的法律要求,被法律严厉禁止。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1款规定,可以将股东抽逃出资产生的责任按照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股东的出资返还责任;第二类为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的出资返还连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应当返还抽逃出资款及利息协助抽逃出资的董事、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返还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将其已经缴纳的出资抽回的行为。抽逃出资主要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导致实缴资本虚假,背离了资本真实的法律要求,被法律严厉禁止。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1款规定,可以将股东抽逃出资产生的责任按照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股东的出资返还责任;第二类为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的出资返还连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应当返还抽逃出资款及利息协助抽逃出资的董事、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返还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