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 话: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 话: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合作行为,甲乙经协商一致,就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距离及运输时间
1.1运输距离:自 至 项目部。路线由乙方选择。
1.2甲乙双方选择第 种运输方式。
第一种:总运输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项目部完工之日。每次运输以甲方通知为准。单次运输时间为 小时,否则视为延误。
第二种:单次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到达运输目的地止。
第二条:运输车辆要求
2.1运输车辆必须为 米,承重不得少于 吨。车况必须达到运输能力及要求。
2.2车辆必须为乙方乙方所有或者乙方为有权使用人,并不得影响本合同的货物运输,如若乙方隐瞒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属等信息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索赔。
2.3该车辆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适驾人员,并对其负责。
第三条:价格及组成
3.1单价为 元/车,总价=运输车次*单价。
3.2以上结算价已综合包括并不限于乙方的司机工资、安全费、保险费、税金、运输费等一切费用,是在乙方充分考虑了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难度、距离远近等一切因素在内的影响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
3.3因运输所产生所用车辆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工商费、税收、道路罚款均由 乙 方承担;
3.4每次运输必须由甲方起点、终点负责人及押运人(如有)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视为有效。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 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开具增值税运输发票同货运回执单、乙方驾驶人员驾驶证复印件(盖章)交甲方入账。
4.2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递交第4.1条所有手续完备后一月内付款,否则甲方不予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网银。
第五条:各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做好乙方车辆进场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货物装卸等。
5.1.2甲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甲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5.1.3按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如有延误的甲方承担应付运输费万分之三违约金。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驾驶人员必须为符合准驾车型的身体健康的驾驶员,且确保驾驶员遵循法律法规并能安全驾驶车辆,因驾驶员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2.2乙方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凡是不服从指挥、道路违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2.3乙方必须为所用车辆购买相应交强险及其他商业险种,因车辆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及违章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2.4车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及时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的,乙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甲方使用确保货物到达目的地,否则甲方将扣除相应的运输费,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费用。
5.2.5乙方未按照指定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每小时承担500元违约金。
5.2.6乙方运输期间发生货物缺少或者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每次1000元罚款
5.2.7总运输时间内甲方通知乙方运输时,乙方不得延误和拒绝,延误一小时的罚款500元,以各种理由拒绝运输的承担每次3000元的违约金,由甲方可另行安排车辆。
5.2.8乙方应扣罚款、违约金等甲方从应付款项中自动扣除。
第六条:其他事项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6.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