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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221人看过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XXXXXX公司

乙方:XXXXX    身份证号: XXXXX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就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事宜自愿平等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X】年【XXX】月【 XX 】日终止劳动关系,

2、在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之前,甲方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核算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尚未结算的薪资福利待遇,具体核算结果如下:

①甲方按公司制度根据乙方实际考勤进行结算工资福利,截止XXXX 年XX月XX     日 ,乙方应结算工资福利共计:XXXXX 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工资福利及其他费用。

②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

③:

④:

综上,双方因劳动合同关系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全部结清,无任何遗留问题、无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乙方不再向甲方有任何追诉。

3、本协议约定的第2条约定的费用,由甲方于XX年XX月XXX日前支付至乙方原工资账户。  

4、甲乙双方承诺: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各项权利给予充分保障。本协议未涉及内容:甲方已实际履行的,乙方予以确认并不持异议;甲方未履行的,乙方明确表示对权利的放弃,不再追究或主张。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已无任何纠纷,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的主张。

②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业务,并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③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之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乙方在工作交接期间仍需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若乙方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或在工作交接期间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甲方有权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一切涉及不合理的违规操作行为保持法律追究的权利;

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在确定乙方办理完毕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后,同意为乙方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2条款所有款项;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如有违约,双方均可保留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追究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在劳动合同解除一年内,双方保留以下通讯方式,以便有效联系:

甲方联系电话:       甲方E-mail: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E-mail:        

乙方联系地址及邮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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