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形成签证的签证费用可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现场签证明确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及其价格的,按签证的数量和价格计算;
2、现场签证只有用工数量没有人工单价的,其人工单价按照工作技术要求比照项目相应工程人工单价适当上浮计算;
3、现场签证只有材料和机械台班用量没有价格的,其材料和台班价格按照项目相应工程材料和台班价格计算;
4、现场签证只有总价款而无明细表述的,按总价款计算;
因现场签证存在瑕疵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下方法解决:
1、现场签证发包人只签字证明收到,但未表示同意,承包人有证据证明该签证已经完成,可认定为有效签证。
2、现场签证既无数量,又无价格,只有工作事项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交鉴定人根据该事项进行专业分析,作出推断性意见,综合判断是否在支持承包人。
但如果签证本身存在瑕疵导致客观上不能按照上述规则予以处理或发包人在结算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拒绝认可签证内容计入工程款的,承包人可考虑将签证费用通过工程索赔路径,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或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