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就承接 项目的 施工内容向乙方实行专项分包,由乙方进行专业施工。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资质情况
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 资质证书号码: ;
1.3 资质专业及等级: ;
1.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码: ;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 ;
2.2 作业地点: ;
2.3 建筑面积 ㎡,层数:地下 层,地上 层。
2.4 桩基类型(勾选):□钻孔灌注桩□管桩□水泥搅拌桩□旋挖桩R立柱桩□格构柱□声测管施工□地源热泵施工□其他
3、工作内容及范围
3.1 分包范围: (按图纸区域)。
3.1分包施工内容:【 】
3.2 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此发生的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总承包负责施工主干道的修建,施工便道由分包人自行修建及主、次便道的维护,砖渣碎石由分包人自行提供,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3.2.2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将空孔回填,分包人应充分考虑回填的安全性,回填费用已经考虑进工程桩实桩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费用。
3.2.3声测管安装时做好封堵固定工作,避免堵管情况发生,费用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3.2.4分包人已充分考虑钻孔灌注桩的自身检测,内容包含①孔身质量检测(孔径、孔深、垂直度、沉渣度)②泥浆比重、泥浆的含砂率、泥浆粘度等;
3.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质情况与地勘描述不符合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做好一手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记录、照片、影像资料),同时做好一切应变措施。
4、合同价款
4.1 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增值税税额 万元(大写 万元),总金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乙方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本合同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合同,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应因任何因素要求调价,施工完毕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乙方未施工内容不予结算。
4.3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含机械进退场费)、检测费、人工材料上涨风险、管理费、利润、往返车旅费、操作工人的手持工具费、社会保险费用、工期奖、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票据贴息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
4.4 此价格是乙方在熟知施工图纸、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要求、施工难易度和建设单位施工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确定的分包价格,除经甲方和乙方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或)调整综合固定单价。
4.5 合同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含税综合单价+签证结算价+奖励-违约金±其它。
4.6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经双方约定,若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内容,乙方未完成部分按合同价格的120%扣除。
4.7工程量计算规则:
4.7.1按实结算,在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有效打桩记录长度计算;
4.7.2超灌部分按图纸要求计算,图纸未明确的,按一个桩径计算;
4.7.3水泥搅拌桩空钻部分不计;
4.7.4若有桩径800mm三轴搅拌桩,截面积统一按1.031m2计算;
4.7.5水泥掺量组织合同双方现场实测,超出图纸要求掺量,不予调整,低于图纸要求掺量,按实测结果调整;
4.7.6若有泥浆外运,泥浆体积按钻孔体积计算;
4.7.7泥浆制作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列;
4.7.8压密注浆:设计图纸按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尺寸,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如果设计图纸上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
4.7.9甲方应对管桩的进场数量、质量进行验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4.8双方关于施工水电约定如下,甲方提供接驳点,费用按以下方式执行(勾选):
□施工水电费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甲方有权在乙方任意一笔工程款中扣除,计费方式:现场挂表计量读数*当期实际缴纳水电费单价;
□施工水电费中合同价款中未包含,甲方承担费用。
5、合同工期
5.1本分包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具体的节点工期约定如下:(按总包合同约定,不能超出总包工期,不能低于总包合同约定目标)
5.1.1甲乙方双方约定的工期标准:[按总包合同要求填写 ]
5.1.2工期违约的责任认定[按总包合同要求填写]
5.2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及详细节点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或乙方实际进场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甲方验收的日期为准,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后期安排的各节点工期,如开工日期有推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无论何种原因开工日期推迟或乙方承包范围内楼号存在先后开工顺序,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且乙方承诺不因开工日期延迟等原因提出任何分包价款的调整和延长绝对工期。
5.3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损失及费用,分包价款不作调整、不作补偿。本工程工期按停工或缓建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自行妥善调配好工人,不得闹事。
5.4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成熟分包商对政府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停工(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管控、雾霾、扬尘治理、高温、中高考、APEC会议、政府重要会议级活动、交通管制及环保部门因治污排污降污要求的停工等)已清楚并充分了解且已在报价中对此予以充足考虑,因此类停工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
6、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率达 100% 。质量奖罚:工程质量经业主、监理、当地政府部门及甲方要验收一次性不合格的,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外,甲方有权在乙方价格中扣除相关奖励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 %承担违约金。
7、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7.1 本合同协议书;
7.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7.3 商务洽谈记录;
7.4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7.5 本合同通用条款;
7.6 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
7.7 图纸;
7.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9 分包合同交底书;
7.10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合同所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新签署的为准。
8、合同签订
8.1合同订立地点:
8.2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