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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跨区域的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

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1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1740人看过


跨区域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首先厘清发生争议的建设工程所在地行政区划归属,一般可向工程所在地所属的行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建设工程跨区域施工涉及两个及以上地点均发生争议的,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之规定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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