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笑笑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沈笑笑律师|时间:2025年06月20日|分类:公司法 |187人看过

近日王女士前来咨询股东出资事宜,原因是她无意间发现公司大股东三年前向公司的出资来源不是很合法,问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

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出,也可以用非货币出。用货币出的,就很简单,直接将应当出资的钱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出资款”。但万一遇到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公司该咋办呢?公司呢首先放一百个心,已经出资到公司账户的钱就是公司的资产,因为货币遵循“占有即所有”的规则,那对于该股东以不合法的货币进行出资,实务中通常是通过拍卖、变卖该股东的股权进行追赃。

那用非货币出资,可以有哪些形式呢?比如实物出资,像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等、还可以是知识产权(像商标、专利)、还有的比如土地使用权出资、股权、债权出资等,但需要注意两点:1、非货币财产首先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2、其次它可以依法转让给公司。通俗而言,就是"不能定价的,不要"比如劳动力;"不能过户的,不要“比如已抵押的房产、冻结的股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