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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必看!持股低于10%的惨痛教训》
发布者:沈笑笑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0日|分类:公司法 |384人看过
9%的股权,差点让小股东赔光全部投资!作为小股东,眼睁睁看着公司一步步走向深渊,却因持股比例不够,连喊“stop”的权利都没有。
之前办过一个案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甲和乙是大股东,丙是小股东,拥有9%的股权。在公司经营中甲和乙因经营理念不和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无法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一度停摆。甚至有些应付的款项应甲和乙不配合签单导致财务无法正常付款。在不到2年内对外背负债务。丙是小股东,人微言轻,多次调和甲乙均宣告失败。
因为丙的股权小于10%,持有的表决权也未达到10%,既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又无适格资格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苦不堪言。
所以,建议对已入股的小股东,若持股不足10%,建议股东间协议约定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公司应当回购小股东的股权让其安全退出;若正在磋商设立公司,小股东宁可少分红,也要争取10%的股权,这样在股东间发生争执时可以打破僵局,去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防止公司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是小股东吗?是否有遇到过类似的困境,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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