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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艳艳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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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段艳艳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知识产权 |699人看过
产品销售商可以主张合法来源抗辩。提供产品合法购买并支付了合理价款的证据,并起到审慎责任,例如买卖合同中已注明所购商品不得侵犯专利权或商标权等在先权利的,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法》第77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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