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被告人W某(化名)等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知名品牌侵权,社会关注度高。检方指控W某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且根据查扣的库存及已销售记录,初步认定的涉案金额巨大。若按此金额定罪,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重刑风险。案件的关键在于涉案金额的准确认定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划分。
【律师辩护策略】
受委托后,林型警律师深入阅卷,针对本案“货值金额计算”与“共同犯罪责任分担”两大核心难点,制定了精细化的辩护方案:
1、严格界定“未销售”货值,剔除不合理计价:
1. 针对公诉机关将查扣的侵权商品全部按“标价”或“最高市场价”计算未销售货值的做法,林律师提出异议。
2. 他指出,部分查扣商品并无明确标价,且实际销售过程中存在大幅折扣,不应简单套用最高价格标准。林律师主张应参照实际平均销售价格或中间价进行核算,成功大幅降低了未销售部分的货值金额,避免了量刑档次的虚高。
2、厘清主从犯责任,切割个人涉案数额:
1. 在共同犯罪中,林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及物流单据,清晰还原了W某在团伙中的实际角色。
2. 辩护人强调,W某并非假货的生产者或货源组织者,其主要负责辅助销售或特定渠道的分销,处于从属地位。林律师主张将W某的刑事责任严格限定在其直接参与销售的金额范围内,不应对其未参与的其他同伙销售业绩承担连带责任,力辩其为从犯。
3、认罪认罚与退缴违法所得:
1. 林律师协助被告人正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展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为争取缓刑或轻判奠定基础。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林型警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结果实现了实质性突破:
· 金额重新认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货值金额计算标准的意见,未完全按照控方主张的高价标准认定,最终核定的销售金额及未销售货值总额显著降低,使案件量刑档次得以优化。
· 从犯地位确立:法院认定W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并予以减轻处罚。
· 判决详情:被告人W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大幅低于法定重刑区间,甚至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相比检方原本可能提出的三年以上实刑建议,林律师的辩护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了轻判,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刑罚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影响。
【案例点评】
在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中,涉案金额的计算往往直接决定量刑轻重,而“标价”与“实价”、“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极易产生争议。林型警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没有被庞大的查扣数量吓倒,而是通过严谨的数据分析和法理推导,成功挤掉了指控金额中的“水分”。同时,精准的主从犯辨析,有效切割了被告人的责任边界。这种“数据为王、责任分明”的辩护策略,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准确实施,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自由与未来,是此类案件辩护的成功典范。
林型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