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甲方(企 业):
乙方(员工):
第一条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保密补贴(已含于工资构成中),双 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经手或接触的文件、资料、档案以及通过有意或无意而获悉的商业秘密(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四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了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