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非法行医罪的构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者:王海吉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892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另外,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职业资格的人;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前罪是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但对于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则是过失心态;后罪属于过失犯,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是过失的。但,对于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则有可能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表现为技术过失;后罪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图片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