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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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法律知识

发布者:陈珂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134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间:


0——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个月——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最多约定1个月; 2个月——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最多约定2个月;6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约定6个月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转岗和离职后再回原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最低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取高值):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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