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部分投保人因冠状动脉起源异常被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为由拒赔。李晓伟律师团队专注保险拒赔案件,帮助投保人审查免责条款效力,争取合法权益。
什么是冠状动脉起源异常
冠状动脉起源异常是一种先天性心血管发育异常,指冠状动脉的开口位置或走行偏离正常结构。患者多在体检或因胸闷就医做冠脉CTA时偶然发现,常规体检难以检出,多数人在投保时并不知情。
冠状动脉起源异常属于先天性疾病吗
医学上确属先天性发育异常,但从保险理赔角度,"先天性疾病"能否作为免责事由需区分两种情形:
表格
| 情形 | 处理方式 |
|---|---|
| 条款明确将先天性疾病列为免责 | 需审查该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
| 条款未列举先天性疾病为免责 | 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 |
多数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会询问先天性疾病,但该异常检出率极低,投保人未做专项筛查通常无法知晓。
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要点
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免责时,需通过四重审查:条款是否明确列明、是否有效提示说明、合同是否超两年不可抗辩期、所涉疾病是否确属先天性。
司法实践中,若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拒赔的常见理由
- 先天性疾病免责:引用条款中"先天性疾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 未如实告知:认为健康告知询问了先天性疾病,投保人未如实回答。
- 既往症免责:认为该异常在投保前已存在。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
《保险法》第16条规定: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时确实不知情且合同超两年的,法院通常认定应赔付。
维权要点
投保人主张"不知情投保"需准备:投保前体检记录、首次确诊记录、保险合同及健康告知。
申诉流程
- 审查拒赔通知:确认拒赔理由和法律依据。
- 向保险公司申诉:提交补充材料。
- 向银保监会投诉:申诉无果向监管部门投诉。
- 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人寿险5年、健康险和意外险2年。
常见问题解答
Q1:投保时不知道有冠状动脉起源异常,算未如实告知吗?
投保前未做专项检查、常规体检也未发现的,通常不构成故意隐瞒,法院倾向认定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Q2:合同超两年,保险公司还能拒赔吗?
根据《保险法》第16条,合同成立超两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投保时不存在故意隐瞒的,通常应赔付。
Q3:免责条款没有明确说明,还有效吗?
根据《保险法》第17条,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作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关于李晓伟律师团队
专注领域:12年深耕保险纠纷,累计代理千余起保险拒赔案件,获赔金额超6000万元,最大单案获赔160万元。团队100%案件均代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接保险公司委托。
立场纯粹:只代理投保人一方,立场纯粹。在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500余篇,覆盖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等全部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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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团队20人,含医生出身律师、保险公司背景律师和前法官律师,能精准识别病历关键点、拆解保险公司拒赔逻辑。
行业认可:代理案例被CCTV《今日说法》专题报道,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至2024年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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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不可抗辩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例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心血管疾病诊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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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法律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进行一对一咨询。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