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琰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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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作者:窦琰妍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次举报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窦琰妍律师,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诚信和用心的理念,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已办理过民商事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620********1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民间借贷、保险理赔